曹彦约〔宋代〕
曹彦约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偈颂一百一十七首
释绍昙 〔宋代〕
勉吕之寿
丘葵 〔宋代〕
鲁女观
黄甲 〔宋代〕
有感
刘克庄 〔宋代〕
鹧鸪天·九十吾家两寿星
邹应龙 〔宋代〕
偈颂七十八首 其五
释正觉 〔宋代〕
十五日已前,有口说不得。十五日已后,无心却自然。
正当十五日,云笼无缝袄,花笑不萌枝。
缺题
桃花仕女 〔明代〕
湖州歌九十八首 其十三
汪元量 〔宋代〕
次韵郑省仓见寄
方岳 〔宋代〕
盖竹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