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五代衰替,六合携离。封疆窃据,兵甲竞驰。天顾黎献,涂炭可悲。
帝启灵命,浚哲应期。皇祖丕变,金钺俄麾。率土执贽,犷俗来仪。
瞻彼大卤,窃此馀基。独迷文告,莫畏天威。神宗继统,璿图有辉。
尚安蠢尔,罔怀格思。六飞夙驾,万旅奉辞。徯来发咏,不阵行师。
云旗先路,壶浆塞岐。天临日照,宸虑通微。前歌后舞,人心悦随。
要领自得,智力何施。风移僭冒,政治淳熙。书文混一,盛德咸宜。
干戈倒载,振振言归。诞昭七德,永定九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