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生卒年不详),字义博,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唐朝官员、诗人,世称“韦苏州”“韦左司”“韦江州”。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初,霍氏奢侈,茂陵徐生曰:“霍氏必亡。夫奢则不逊,不逊必侮上;侮上者,逆道也。在人之右,众必害之。霍氏秉权日久,害之者多矣。天下害之,而又行以逆道,不亡何待!”乃上疏,言:“霍氏泰盛;陛下即爱厚之,宜以时抑制,无使至亡。”书三上,辄报闻。
其后,霍氏诛灭,而告霍氏者皆封。人为徐生上书曰:“臣闻客有过主人者,见其灶直突,傍有积薪。客谓主人:‘更为曲突,远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应。俄而家果失火,邻里共救之,幸而得息。于是杀牛置酒,谢其邻人。灼烂者在于上行,余各以功次座,而不录言曲突者。人谓主人曰:‘乡使听客之言,不费牛酒,终亡火患。今论功而请宾,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耶?’主人乃寤而请之。今茂陵徐福数上书言霍氏且有变,宜防绝之。乡使福说得行,则国亡裂土出爵之费,臣亡逆乱诛灭之败。往事既已,而福独不蒙其功。唯陛下察之——贵徙薪曲突之策,使居焦发灼烂之右。”上乃赐福帛十匹,后以为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