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麦秀三岐
袁说友 〔宋代〕
吴守相邀壮观登高坐中出示佳篇因继韵以酬
虞俦 〔宋代〕
湖上众禽尽以俗呼为题·泥滑滑
文同 〔宋代〕
金刚随机无尽颂·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释印肃 〔宋代〕
一条楖栗杖,两头光晃晃。打破须弥山,挂在眉头上。
寄田察使
何梦桂 〔宋代〕
挽卓元夫国博一首
刘克庄 〔宋代〕
登清凉石有感
丘梁 〔明代〕
严公解相还豫章追送淞陵作三首 其三
皇甫汸 〔明代〕
今时元相古疑丞,宿德朝中久见称。暂免岂淹安石卧,再来应就潞公徵。
舰陈兵卫遥张帜,邑奉郊劳夜举灯。若访西湖旧游寺,休将玉带弃山僧。
和西湖即席三首
舒坦 〔宋代〕
师说(节选)
韩愈 〔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