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字不详,本扬州人,后寓居海盐,李正民之子。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工诗。历知温州、藤州。其馀事迹均不详。洪著有文集二十卷,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四库总目》不及十之三四。其诗时露警秀,七律尤工。
露宿风餐六百里,明朝饮马南江水。未见丰盈犀角儿,先逢玉雪王郎子。
对床欲作连夜语,念汝还须戴星起。夜来梦见小于菟,犹是髧髦垂两耳。
忆过济南春未动,三子出迎残雪里。我时移守古河东,酒肉淋漓浑舍喜。
而今憔悴一羸马,逆旅担夫相汝尔。出城见我定惊嗟,身健穷愁不须耻。
我为乃翁留十日,掣电一欢何足恃。惟当火急作新诗,一醉两翁胜酒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