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已览遍韶容,最后有花王,芳信来报。魏妃天与色,拥姚黄、去赏十洲仙岛。
东君到此,缘费尽、天机亦老。为娇多、只恐能言笑。
惹风流烦恼。
莫道两都迥出,倩多才、吟看谁好。为我惨有如花面,说良辰欲过。
须勤向、雕栏秉烛,更休管、夕阳芳草。算来年、花共人何处,金尊为花倒。